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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工作制度

时间:2019-06-29 17:57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一、校园警务室是公安机关派驻学院的常设机构,在上级公安部门、驻院民警和保卫处共同指导下开展校园治安巡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警务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警务人员在值勤期间要衣着整洁,文明执勤,注重形象,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熟悉校园治安环境,定期研判校园治安情况,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和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妥善予以解决。

四、在重点时段,如学生晚自习、就寝后以及节假日等,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徒步与车辆交替式巡逻,防止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案件的发生。

五、认真接待、处理学院来信来访和报警求助。搞好院内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六、做好警情通报工作。每周向派出所和保卫处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月至少向学院公布一次警情动态,遇重大案件、重要情况应随时进行通报。

七、保持警务室内卫生整洁,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八、执勤人员要忠于职守,听从指挥,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校园巡逻车的便民、报警和救治功能,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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