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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8-01-24 16:15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2017年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教职工】

中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教职工】

为了认真落实学院综治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签订教职工综治维稳安全工作责任书。

1、全院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

2、教职工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学院的维稳安全工作制度,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掌握安全教育方法,自觉提高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3、教职工不准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侮辱人格的行为。

4、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严格执行学院的教育、教学制度和课堂常规,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堂点名工作,严格把好课堂请假关。上课期间如学生离开教室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课堂(包括晚自习)管理者负直接责任。

5、教职工对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如学生的违规行为、学生受外来人员侵害等,应及时告诫或者制止。如发生事故,师生员工应当积极救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若视而不见或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有关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6、教职工在指导实验、实训、实践活动、指导技能训练时,一定要牢记安全责任,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7、教职工要爱护校园设施,下班后,要关闭办公室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教职工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学生在参加校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互相配合、避免疏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教职工综治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底个人考核。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领导:

科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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