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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时间:2018-06-29 17:55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一、门卫执勤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并按规定时段实行站立式服务,值班时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进方可进入,因故未带证件者应主动向门卫说明原因,经门卫准许后进入。院内停留10天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须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校园。

三、本院学生凭学生证、借书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进出校门,无证者一律不许进出。

四、新闻媒体进院采访,须事先与学院宣传部门联系,经批准后告知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门卫放行。

五、学院公务车辆及教职工车辆刷卡通行;校外车辆凭有效证件、停车、登记、缴费后进入校园。

六、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七、严禁校园内训练、实习驾驶机动车。

八、来院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上级单位和领导来院检查工作的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

九、各部门、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凡涉及校园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须事先告知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放行。

十、进入院内的车辆须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所有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

十一、院内物资出门,须有学院主管部门出据的有效证明,并主动接受门卫人员例行检查后,方可放行(证明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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